發布日期:2014年11月28日 來源:聯誼報 作者:周大彬 通訊員 程尚送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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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小區業主不想要,電力部門不愿接,住宅小區配套電力設施成燙手山芋,這個問題急需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日前,臺州市政協常委孫敏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孫敏實地調查后發現,住宅小區的配套電力設施主要包括變壓器、高低壓開關柜、高低壓電力電纜等,其產權大多歸業主所有,只有分戶的電表產權歸供電部門。
“新安裝電力設施故障比較少,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問題不斷凸顯,主要是因電力設施老化后產生的線路漏電、斷電和變壓器爆炸、噪音等,而小區居民與供電部門針對電力設施的管護責任及維修費用誰承擔等問題,糾紛不斷,由此引發的系列問題必須妥善解決。”九三學社社員龐虎林在調查中發現,臺州市區一個住宅小區內的變壓器產生噪音,嚴重影響周邊居民夜間睡眠,小區居民要求供電部門采取降噪措施。供電部門答復,小區的變壓器等電力設施產權屬于業主所有,按照相關規定,維修管理應由小區全體業主共同負責。而業主們反映,變壓器等電力設施是供電部門不可或缺的電網組成部分,應由供電部門負責維修,雙方因此僵持不下。
“這個問題不僅臺州有,我省各地普遍存在。目前,我省小區電力設施的產權還是多樣化的,沒有統一的政策進行確權,如久拖不決,會積累民怨,影響社會穩定。”臺州市政協特聘委員、黃巖區發改局原副局長許學政對此也很關注。
針對這一問題,委員們在收集群眾的意見后發現,大部分人認為,由供電部門統一有序地接管住宅小區的配套電力設施,是相對合理、合法的解決之道。對此,孫敏等認為主要依據有兩點:一是住宅小區的配套電力設施事實上可認定為供電部門資產;二是向小區提供適當的供電服務是政府電力部門的責任。
孫敏為此建議,對已建的居民住宅小區,由供電部門盡快統一接收配套電力設施產權,包括國有、集體企事業單位開發建設的小區和由政府出資的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居民小區。
就具體操作而言,許學政建議,堅持公開、自愿、無償原則,移交前,充分征求小區業主意見,并經過業主代表大會等通過,所有電力資產統一無償移交給供電部門,由供電部門與小區業主委員會平等協商后簽訂資產移交協議。配套電力設施資產要由第三方中介評估。同時,業主委員會應及時向供電部門移交與資產相關的審批文件、工程技術檔案和權屬證書等資料。產權歸屬供電部門后,居民住宅小區配套電力設施的維護、保養、檢修、管理統一由供電部門負責。
新建的居民住宅小區,建議配套電力設施產權直接歸屬供電部門。具體而言,建設部門和工商部門對現有的房產銷售合同進行修訂,明確購房者自愿將購置的配套電力設施產權無償移交供電部門管理的條款列入房屋銷售合同,這樣使供電部門在小區投運初期就可以合法接收資產,便于電力資產的運行及電網統一調度管理。此外,建議建設部門和物價部門按照住宅建筑面積審核小區配套電力設施建設費,購房者一次性付款,由當地供電部門統一收取。這樣供電部門就可以統籌資金,將小區電力設施的運行維護納入電網管理體系之中,從而保障小區居民的用電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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