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5年03月25日 來源:聯誼報 作者:林方钘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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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為科學、客觀、公正、真實地反映政協委員的履職情況,激發政協委員參政議政的積極性,進一步推進委員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建設,在多次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日前,三門縣政協制定了《政協委員履職情況量化記分標準(試行)》,對委員履行職責情況實行量化考核。
據介紹,《政協委員履職情況量化記分標準(試行)》由基本分項目和加分項目兩塊構成,基本分項目重點考核委員參加政協組織的會議和調研視察活動、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情況,也是政協章程所規定的政協委員的權利和義務及必須履行的基本職責,量化反映一位委員的任職資格和委員履職的態度。另外,委員的學習培訓情況、參與大會發言的調研和撰寫、征集文史資料、參與公益事業及重點工作等的履職情況構成了加分項目。委員履行職責情況考核分年度進行,在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評選優秀政協委員和換屆時留任委員的重要依據。在此基礎上,縣政協還建立政協委員履職管理信息化系統,并于今年起對縣政協委員履職情況實施量化考核。
縣政協將實行委員履職情況通報制度和不合格委員勸退制度,加大對少數經常不參加政協會議和活動的委員的監督力度。對不認真履行職責、不作為的政協委員,本著以教育為主、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根據考核結果,區別不同情況,報請主席會議和常委會審定后,實施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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