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5年04月28日 來源:聯誼報 作者:胡錫超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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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城市的不少住宅小區附近開有餐飲店。這些餐飲店給居民帶來了便利的同時,也存在擾民現象。寧波市海曙區政協江廈聯委會通過深入調研,提案建議解決好城區餐飲業擾民問題。
擾民“三大煩”——油煙、噪音、安全
區政協江廈聯委會調研發現,油煙污染、噪音污染、安全隱患是餐飲店擾民的“三大煩”。
在寧波市區的郡廟、新街、天封等社區,不少餐飲店緊貼居民住宅區。社區內有的房子墻壁被油煙熏得烏黑,地下管還不時有油煙冒出來,彌漫在小區里。如獅子街餐飲一條街有的餐館將油煙直接通過排風扇排出。據社區工作人員介紹,餐飲一條街與居民區距離最近的地方不到5米,油煙直沖住戶樓梯、門窗,長期困擾周邊住戶。
當前,餐飲店噪音主要分引風機等設施噪音和就餐人員喧嘩噪音兩類。這些噪音造成周邊住戶心煩氣躁,影響正常生活和工作。據街道辦、社區反映,餐飲店噪音污染已成為寧波城區居民又一投訴熱點,到了夏季尤為嚴重,甚至有老年住戶被迫搬遷。
不少餐飲店未設置統一的公共煙道和排污管道,有的餐飲店維護保養不及時或設備老化,油煙處理不達標,一旦遇到明火,極易發生火災。加之此類餐飲店規模小、布局緊、出口少,緊挨居民區,一旦發生火情后果嚴重。此外,這類餐飲店與居民區建筑年代早,排污管道窄,部分餐飲店直接將餐廚污水接入居民區生活污水排放管道,既不符合環保規定,又容易造成管道堵塞。
三大深層次原因——不到位、難到位、常缺位
區政協江廈聯委會調研發現,造成城區小餐飲店擾民“三大煩”的深層次原因是規劃配套不到位、源頭控制難到位、職能管理常缺位。
居民小區外圍、沿街建筑有很多商住樓,即三樓以下是商業用房,三樓及以上為居民住宅的結構,該類建筑在規劃、設計、建設過程中未設置足夠的戶外停車位,公共油煙通道以及部分地區污水管網亦不到位,而商業用房開設餐飲店的情況相當普遍,造成樓上住人樓下開飯店的情況,從而引發餐飲業的信訪投訴。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餐飲店在申領營業執照過程中取消了環評審批前置,當環保部門接到餐飲業污染擾民投訴時,餐飲店已完成裝修并開張經營,已經難以在源頭上控制污染源的產生。若強行取締,勢必會造成“次生”信訪投訴。此外,餐飲業審批管理部門缺少溝通和協作,往往只憑一紙文書就予以開業,不去現場查看的情況也不同程度存在,導致餐飲業污染無法從“源頭”上控制。
餐飲業污染防治工作中涉及綜合行政執法、工商、環保、食品藥品監督等職能部門,長期以來,各管理部門“各自為政”,相互間缺乏信息溝通及有效的聯合監管機制。同時,未真正落實“誰審批、誰負責”和“誰許可、誰監督”的管理責任。環保部門監管手段缺乏查封、扣押和關停等行政強制手段。餐飲業主沒有從技術層面進行整改,污染問題沒有得以有效解決。而投資少、規模小、利潤低、競爭大、勞動強度高等特點,讓小餐飲行業同其他行業相比,成為許多就業者、特別是再就業者擇業的首選,直接增大監管部門的監管難度。
四招建議——抓源頭、抓管理、抓執法、抓立法
提案建議,抓源頭,做好事前審批規劃。由規劃部門牽頭,城管等其他相關部門配合,制定中心城區餐飲業布局規劃,從而在餐飲業選址上以及基礎設施配套等源頭上解決擾民的影響,同時劃定專門區域規范小餐飲運營。從硬件上保障,協調建設部門根據規劃合力建設餐飲的公共油煙通道,對不符合規劃的嚴禁開辦餐飲店。在餐飲店申領工商營業執照過程中嚴格實施環評審批前置,環評文件未經批準的,不得申領工商營業執照,做到先評價后建設。同時,建立餐飲業管理部門聯合會審制度,加強源頭控制。由政府委派牽頭單位,做好工商、食品藥品監督、環保等職能部門在辦理餐飲服務業項目時的共同會審工作。環保部門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餐飲業的經營性質、項目選址、油煙污染防治等方面進行詳細的實地考察,嚴格餐飲經營項目的環境審批,杜絕餐飲行業新污染源的產生。
抓管理,做好事中監督管理。建立聯動機制,確保污染監管取得實效。綜合行政執法、工商、環保、食品藥品監督等職能部門要建立聯動機制,加強協作配合,信息互通,形成合力。對于餐飲經營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嚴重違法的,可以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牽頭處理。油煙對環境造成污染的可由環保部門牽頭處理,同時環保部門要加大對餐飲單位的油煙凈化設施標準建設、正常有效的運行、按期保養維修等方面的日常監管力度。同時,加大對餐飲店經營過程中變更經營項目的常態化巡查,杜絕轉手、轉業、擴項等違規情況的發生。
抓執法,做好事后依法處置。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餐飲店嚴格依法處置,對居民反映強烈、社會影響面大的案件和投訴,從嚴從重處置,對問題突出且長期不治理或治理不達標的進行公開曝光,直至停業或責令關閉。對餐飲油煙污染治理措施好的餐飲企業予以一定范圍內的宣傳和表彰,提高餐飲業主的環保責任意識。
隨著環境保護意識的增強,各地紛紛出臺或修改規定,明確餐飲店與居民樓之間的合理距離。比如《廣州市餐飲場所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規定“新建餐飲場所與周邊環境敏感建筑的距離不得少于9米”、“兩類餐飲場所不受上述規定限制:一是不設廚房和中央空調的兌制冷熱飲品、涼茶、零售燒鹵熟肉食品、食品復熱的餐飲場所;二是不設炒爐和無煎、炒、炸、燒烤等產生油煙和廢氣制作工序的甜品、燉品、西式糕點、中式包點等餐飲場所”;《濟南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確定了在4類場所禁止從事餐飲服務項目,包括不含商業裙樓的住宅樓、未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與居住層相鄰的樓層、與居民住宅樓等環境敏感目標水平間距小于9米的場所。提案建議抓立法,畫好行業紅線準則。要結合寧波海曙城區特點,制定地方性的餐飲行業操作指引、行業規范,制訂一系列責任追究、評價、預警、公告等監管機制和措施,真正形成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從而使中心城區小餐飲店盡快走上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管理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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