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5年07月02日 來源:聯誼報 作者:鄭銳 通訊員 余雅芬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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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5月底,衢州市衢江區召開全區政協工作會議,區委轉發了衢江區政協《關于開展專題協商的實施意見(試行)》、《關于開展對口協商的實施意見(試行)》、《關于開展界別協商的實施意見(試行)》和《關于開展政協提案辦理協商的實施意見(試行)》,并印發至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區級各單位黨組織貫徹執行,這是衢江政協在協商民主實踐上的新探索。
近年來,衢江區政協緊密結合工作實際,積極探索實踐,推進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和提案辦理協商,有效拓展了協商民主的實現形式,提升了協商成效,特別是過去一年,區政協相關專委會、界別活動組與區農業局多次就生豬整規等“五水共治”工作開展對口協商,相關協商意見得到了區委區政府的采納。為了進一步推進政協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區政協通過外出學習考察、總結實踐經驗,形成了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和提案辦理協商4個實施意見,對協商的主體、內容、形式、程序、服務保障等方面進行了具體規定,解決了政協協商容易出現隨意性等問題。
“提案辦理協商由過去辦中協商為主擴展到了提案前協商、審查立案協商、交辦協商、辦理過程中的協商、答復協商和辦后協商6個環節。提案前協商通過召開情況匯報會、專題協商會,以及組織委員參加專題調研視察、專項民主監督等形式和推行提案合議制,有助于形成切實可行的提案,為提案辦理協商打下堅實基礎。”區政協提案委主任翁配祥說道。在4個協商實施意見中,提案辦理協商有了較大突破,提案前協商增加了提案的有效性;審查立案協商提高了立案的嚴謹性;交辦協商提高了交辦的準確性;辦理過程中的協商提高了辦理的實效性;答復協商提高了答復的針對性;辦后協商提高了提案辦理協商的完整性。
專題協商要注重前瞻性,對口協商要注重經常性,界別協商要注重針對性,提案辦理協商要注重互動性和落實性。區政協主席趙建新在全區政協會議上提出要求,4個實施意見的出臺,充分體現了區委對進一步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區政協要進一步發揮政協“人才庫”、“智囊團”的作用,認真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不斷增強政協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傾聽民聲、反映民意,努力為衢江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建言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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