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5年07月07日 來源:聯誼報 作者:馮柏長 胡建鋒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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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為進一步提高委員參與“五水共治”長效機制建設專項集體民主監督活動的積極性,確保民主監督活動取得實效,紹興市上虞區政協采取多種有力措施,成功實現了委員對民主監督活動從消極對待到主動參與的轉變。
只有活動載體豐富了,才能更好地吸引委員們參與進來。區政協從委員參與民主監督活動的實效性、針對性、便利性、互動性等方面入手,創設了多種不同形式、委員樂于接受的活動載體。如社情民意委開展“聽民聲、建真言、助治水”社情民意專題征集;教體文史委組織開展“隨手拍”并舉辦“五水共治”攝影展;財經科技委在經濟界企業家委員中開展“工業治污,從我做起”;城交環資委開展水源地尋訪;提案社法委開展“五水共治”熱點提案集體會商與監督辦理;民宗港澳臺僑委開展虞籍港澳臺老僑胞回鄉尋家鄉河;研究室開展“我為‘五水共治’長效機制建設建一言”;辦公室開展百里古運河走訪等活動。每一位委員都能找到適合自己的監督形式,大大增強了委員的參與積極性。
監督有反饋有實效,委員們才有履職成就。區政協從委員監督成果轉化入手,要求每次監督活動,專委會、界別、政協工委都要及時收集委員在監督中提出的意見建議,在活動后2天內,及時整理成書面的監督意見書,交責任單位整改,同時要求不間斷地跟蹤相關單位整改情況,并及時反饋給委員。對于整改不到位的,組織“回頭看”活動,下發督辦意見,推動委員監督意見的轉化落實,提升委員履職的榮譽感和價值感。
為確保履職效率,區政協還出臺了《關于政協委員參加政協會議和活動的請假規定》,委員無法參加監督活動的,必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并經相關負責人同意。同時嚴格簽到制度,要求政協委員參加監督活動必須簽到,作為履職的憑證,便于簽到結果及時記錄,減少遺漏和失真。同時實行量化考核,將委員參與“五水共治”長效機制建設專項集體民主監督活動納入日常履職的考核,給委員參與監督活動帶上緊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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