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5年08月07日 來源:聯誼報 作者:季敏 方岳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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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聯誼報 近日,龍泉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城區限制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在城區范圍內,每年除農歷十二月二十三日至次年農歷正月十五的每日七時至二十四時(其中除夕至正月初七的每日零時至二十四時)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外,其他時間禁止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此方案的出臺,對減少環境污染,創建和諧、有序、文明的工作生活環境起到了積極作用,受到了當地群眾的好評。而這一成果的取得,得益于市政協委員的關注和呼吁。
在龍泉城區,居民辦紅白喜事時燃放煙花爆竹的習慣由來已久,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部分群眾“求大”、“求響”思想作祟,造成了燃放數量和燃放時間大幅度上升,導致“一家辦好事,一群人受罪”,群眾對此反應強烈。市政協八屆四次會議上,吳建文等3名政協委員聚焦城區燃放煙花爆竹亂象,共同提交了《關于在市區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建議》的提案,指出過量燃放煙花爆竹既污染空氣,又影響安全出行,噪音擾民問題突出,易引發安全事故,建議政府要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管,出臺城區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實施辦法,對燃放區域和時間做出明確的規定和限制等建議。
提案交辦后,龍泉市政協加強與公安、建設、安監、環保等單位的溝通聯系,多次實地踏勘燃放煙花爆竹重點區域,開展協商交流,商討破解辦法,形成加強宣傳工作、合理安排燃放時間等共識。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相關部門擬定實施意見并報市政府審定后出臺。根據該方案,各相關職能部門通過各種渠道加大宣傳力度,黨員干部陸續簽訂《干部職工個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責任書》,還山城龍泉一個綠色和諧的環境。
“提案能辦出今天的效果讓我再次認識到作為政協委員所擔負的光榮和使命。以后,我還要繼續關注民生,積極建言獻策,為打造升級版‘好龍泉’貢獻自己的力量。”吳建文委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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