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5年09月21日 來源:聯誼報 作者:夏紫裕 通訊員 吳取利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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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聯誼報 “匆匆的步伐,嚴肅的臉孔。”這是省政協委員、浙江金克明律師事務所主任金克明對一線法官的印象,說出了目前司法改革中一些克難攻堅的迷思。
溫州市政協日前到文成、瑞安就司法體制改革試點情況進行調研,并邀請全市公檢法司等司法體系部門負責人,與政協委員就全市司法體制改革舉行監督調研座談會。
2014年以來,溫州全市各級政法機關以提高司法公信力為目標,制定出臺了《溫州市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實施方案》,各部門合力、通力、協力,探索創新,務實求真,取得了階段性成效。隨著改革步入深水區,各種矛盾、難題也逐漸浮現。法官、檢察官責任機制的不斷強化與權利保障體系的不匹配,給法官與檢察官帶來了焦慮和迷惘。
“在司改中,把不符合法官、檢察官專業性的工作分離出來,減少法院、檢察院的社會管理功能,對人員實行‘員額制’分類管理,提高審判工作效率與質量的方向是正確的,但在溫州,‘案多人少’的矛盾將會更加突出。”對“案多人少”可能帶來的一系列負面效應,金克明表示了憂心,“在國外,從經驗和歷練角度講,50歲的法官還算是嬰兒。”金克明建議,“法官、檢察官的退休制應同步改革,與公務員的退休體系應有所不同,或實行終身制。”
市政協委員、浙江嘉瑞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張付鋼表達了類似的觀點:法官、檢察官責任與普通公務員不一樣,一定要大力推進薪酬改革。“一天辦一個案和十天辦一個案的質量是有所不同的。”
市政協委員、浙江光正大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張永謙說,部分群眾反映經偵案件立案難,建議在立案程序上做些改革探索,可以考慮先查案再立案,以解群眾反復進行涉法涉訴信訪困局。一些簡要案件,可以多做當庭裁判,加速審理,緩解“案多人少”的矛盾。而對于一些復雜疑難的案件,法院可以把合議庭不同的意見,表述在裁判文書上,以提高當事人對裁判文書的認可度和接受度。
委員們圍繞“高效司法”,加快辦案流程,減少司法成本等展開熱烈討論。大家認為,應該實行審判分離,去行政化,建議給兩院院長列一份“權力清單”,減少具體干預,確保法官、檢察官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真正做到“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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