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5年12月14日 來源:聯誼報 作者:宋彥佩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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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聯誼報 “電費降了40%,負擔輕了不少。”作為紹興市上虞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首個投用村,談起村里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用電收費,小越鎮朱家灘村黨支部書記羅吉龍難掩高興。
這項電費政策的出臺緣于上虞區政協的一則社情民意。今年4月,區政協特聘委員、長塘鎮政協工委主任金琳在聯系村走訪時了解到,桃園村7個終端處理池,每天用電195.9度,當時電費按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收取,即每度0.937元,每天需繳納電費183.55元,一年下來就是6.7萬元左右,壓力頗大。
金琳立即通過社情民意,建議相關部門出臺政策調整電價。該社情民意引起了上虞區政協的重視。“我們覺得這個問題也是全省性的,由此決定向省政協傳遞基層聲音。”上虞區政協反映社情民意專委會主任金永堅說。今年4月底,通過深入走訪調研,全面梳理,上虞政協向省政協遞交社情民意《關于調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用電收費標準的建議》。
5月中旬,該社情民意獲省政府有關領導批示后,省物價局下發了關于完善農業生產用電價格等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明確指出,對不納入城鎮污水管網的農村污水微動力處理設施用電以及農村生活垃圾資源化處理設施用電,按省銷售電價表中的居民生活用電合表電價執行,即每度0.538元,比原來下降42.5%。
近年來,上虞區政協服務中心、情系民生,充分發揮反映社情民意這一“直通車”作用,為黨委政府建言獻策,為基層群眾排憂解難。區政協每年都會收到委員提交的三四百則社情民意,其中不少被各級黨委政府采納,許多建言成果已產生惠民實效。近期,區政協委員向省政協反映了關于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后續運行維護資金缺口較大的問題,建議省政府出臺相應補助政策提供保障,得到了省政府有關領導的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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