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誼報 根據《杭州市危舊房改善實施辦法的通知》精神,近年來西湖區大力實施危舊房改善,取得了明顯成效。區政協委員楊俊玲提案建議,完善房屋安全綜合管理體系,理清樓房從建到用責任主體,更好地推進這項民生實事。
楊俊玲建議,要完善房屋安全綜合管理體系,健全房屋建設檔案管理,從立項、設計、施工、監理、竣工驗收、使用跟蹤反饋等各環節完整規范建檔,為后續房屋安全隱患責任認定做好基礎性工作;在對危舊直管公房等七類房屋安全進行重點排查的基礎上,重點完成對全區存在較嚴重結構安全問題、影響安全使用的丙類城鎮住宅房屋的安全鑒定工作;引入互聯網、云數據等智慧應用技術,劃分房屋安全管理網格,發揮社會參與和居民自治力量,開展房屋安全巡查和風險識別評估,健全危舊房屋安全管理檔案信息系統,實現房屋結構安全監管數據實時上傳、定期分析、快速反應、聯動監督。通過危舊房安全管理關口前移,加強預防工作,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和統籌規劃處置。
楊俊玲認為,理清樓房從建到用責任主體,核心是以危舊房成因的責任認定確認負責主體。為此,建議根據建筑質量責任終身制原則,對房屋建設投入使用初期已發生質量安全隱患的危房,應確認原業主單位和建筑單位為首要責任主體。在條件相對成熟的前提下,可借鑒香港經驗,推行符合區情的強制驗樓措施,清晰界定私人業主與政府責任,政府監督不能缺位,業主作為樓宇產權人也要對建筑負起保養、維修之責任。對因房屋業主裝修時擅自拆改房屋結構,沿街破墻開店、室內開挖地下室、盲目加層改建、增大樓層負荷等行為造成樓房安全隱患的,應當通過法定程序認定責任比例,承擔相應修繕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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