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誼報 為進一步加強委員隊伍建設,更好發揮委員主體作用,不斷提高政協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紹興市政協日前出臺《委員履職量化考評辦法》,倡導“雙崗擔當”,鼓勵委員當好表率,做到本職工作和政協履職“雙創優、雙爭先”。
總的考評分值由委員履職分、單位表現分和履行社會責任分三部分構成。各項分值設置進一步突出參政議政材料的質量導向,對同一項活動的累計加分次數設置上限,避免單次活動加分過多。
委員履職分由基礎履職分和平時履職分組成。基礎履職分采取扣分量化,考評項目為:委員參加市政協全體會議,含預備會議、大會開幕式、小組討論、大會選舉、大會閉幕式;常委參加常委會議。如無特殊原因請假的視情況扣分,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缺席的加倍扣分。平時履職分采取加分量化,上不封頂,考評項目為:參加市政協組織的會議和活動,提交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大會發言材料、調研報告、理論研究文章、政協新聞宣傳稿件、文史資料等。
單位表現分采取加分量化,上不封頂。考評項目為:委員以個人身份獲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和國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發文表彰的相應加分;委員在所在單位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的相應加分,被評為不稱職的相應扣分;委員在公開場合和網絡上有與政協委員身份不相符的不當言行,違反家庭美德、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或拒不履行法律義務,在社會上造成一定不良影響的相應扣分。
履行社會責任分采取加分量化,上限為20分。考評項目為:委員參加政協組織的公益活動,委員參加各類公益活動并獲得市級及以上表彰;委員積極完成政協交辦的其他任務。
“委員的不稱職,就意味著所代表界別的缺席;委員的失語,就意味著所代表界別的沉默。”委員們表示,定將用心盡責、傾情履職。
《辦法》規定,委員年度考評結果每年向市委組織部、統戰部、委員推薦單位和委員本人通報,并作為評優表彰的主要依據。換屆時,市政協將按有關程序優先推薦履職優秀的委員為留任委員建議人選。對年度考評不合格的委員,由市政協委員工委作相關情況了解后提出建議名單,請市政協有關領導進行約談。對年度考評界別和縣(市、區)聯絡組排名末位的由委員工委進行提醒。對符合有關文件規定需辭去委員、責令辭去委員、撤銷委員資格的,嚴格按規定辦理。
“政協作用發揮在委員、活力展現看委員、事業發展靠委員,委員強則政協強。”市政協主席魏偉認為,考評的目的是引導委員更好履職,增強委員履職積極性和主動性,激發履職活力,切實提高政協工作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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