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誼報 近日,舟山市委書記俞東來閱批市政協報送的《關于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的調研報告》表示,做好垃圾處理是城市安全有序運行的重要一環,非抓好不可,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推進落實。
“十三五”以來,舟山生活垃圾年增速10%以上,高于全國平均增速2個百分點,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勢在必行。市政協組織委員就全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進行專題調研,并召開常委會議,審議通過了上述報告。
“經過試點推進,居民分類意識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有的居民能自覺按要求進行分類投放,但總體效果欠佳。”調研報告指出,今年8月,《舟山市漁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7~2019 年》正式下發,對推進漁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作出部署,但城區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行動方案和總體規劃尚未出臺,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的整體合力尚未形成。
報告分析,究其原因,主要是與源頭分類相匹配的分類收集、收運、處置設施尚不到位,全程分類的收運系統未形成。在垃圾收集、清運環節雖有定人收集、定車運輸等具體的操作規范,但城區和部分未開展試點的漁農村沒有配置符合分類要求的垃圾收運車,垃圾收運工把居民已經分好的可回收物、餐廚垃圾和其它垃圾又混裝在收運車里,不僅影響了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效率,也挫傷了居民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的積極性。隨著城市化快速發展,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能力不足的問題逐步顯現,生活垃圾定點定時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等環節的規范化精細化程度有待提高。
“目前舟山尚無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的專項法規,缺少剛性的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和監管等權利義務規定,缺少引導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個體工商戶和居民從源頭上分類減量的調控政策,缺少違反垃圾強制分類的責任追究措施。”市政協提出,由于缺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的鼓勵政策和補貼措施,全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主要由政府主導,市場參與度不高,企業培育不足。同時,因技術力量薄弱、產業化程度低、運行成本較高,服務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的保潔、物業公司等終端處理能力跟不上市場發展的步伐,有的企業甚至面臨生存困境,亟待政府扶持。
對此,市政協建議出臺《舟山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管理條例》,明確生活垃圾分類標準,規范分類處理行為,嚴格全程監督管理;出臺指導垃圾分類處理的相關政策,明確企業準入、稅收減免等優惠措施;出臺全市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行動方案,明確近期、中長期目標和具體工作要求。
“要發揮好政府和市場‘兩只手’作用,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民間資本參與可回收物處理。”市政協認為,做好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要深化市場化運作,支持更多社會資本進入;加強對垃圾分類回收、處理企業的服務監管,積極探索部門主管、行業協會引導、區域布點、特許準入、文明收運、規范經營的新路子;培育壯大龍頭企業,對資質良好、管理規范、合法經營的企業給予重點扶持,促使企業做大做強,回報社會。
報告還提出,要結合智慧舟山建設,建立全市統一的垃圾分類處理信息平臺。在符合條件的居民小區和人口聚集地放置智能化分類投放垃圾桶和印有二維碼的塑料垃圾袋;在垃圾分揀中心、中轉站引入智能化先進分揀設備,提升垃圾分類的準確性;利用科技手段對垃圾運輸全過程實行信息化跟蹤監控,全面實時掌握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理大數據,并開展統計分析和研判,為政府決策和科學高效管理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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