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誼報 近日,《政協慈溪市委員會提案辦理工作民主評議方案》印發。在方案中,有兩種方式對提案辦理工作進行民主評議。
一種是重點提案辦理集中評議,主要針對當年度重點提案的辦理落實情況。評議活動采用先視察后評議的方法:首先根據年度重點提案數量,全體市政協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到重點提案主辦單位開展評議視察活動,詳細了解和掌握提案辦理情況,視察結束后每組分別形成評議報告;然后組織召開市政協常委會,會上先由重點提案主辦單位通報辦理情況,后由各評議組組長根據前期視察情況發表評議意見,最后全體常委會組成人員進行現場打分,評議結果當場公布。
另一種是提案承辦重點單位民主評議。每年選擇一個提案承辦數量相對較多、工作內容與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的單位作為被評議單位,然后對該單位當年度的提案辦理工作整體情況進行民主評議。評議主要采取“聽、看、議、評”相結合的辦法。評議小組到被評議單位聽取提案辦理工作情況匯報、查閱提案辦理工作檔案資料、現場察看提案辦理落實情況、與被評議單位開展面對面座談交流等,評議結束后形成評議報告。
慈溪市政協希望,通過開展這兩種形式的評議活動,切實推動政協委員和參加單位所提意見建議的落實,全面提高提案辦理質量和提案者滿意度,充分發揮提案在推進政協履職和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增強提案工作科學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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