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誼報 提案質量是提案工作的基礎和前提。湖州市政協在前期開展委員與部門選題協商、強化委員履職培訓等工作基礎上,突出立案審查環節,在今年修訂的《提案審查工作細則》中,創新設立提案審查立案“黃燈區”, 提高提案立案質量。
《細則》除了13種明確不予立案的情形外,設定了基本符合立案條件,但本身質量不高的9種表現形式,并于市政協八屆三次會議上予以實施,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得到提案提、辦雙方的認可,有力推動了提案質量的提高。
探索創新設立“黃燈區”,將提案審查工作80%的力量和精力轉移到提高提案質量上來,把提案工作從追求數量轉到追求質量上。
明確“黃燈提案”的標準。主要是明確9條質量不高的表現形式條款:一是“大”,題目太大、帽子太大,落不到實處;二是“小”,反映的事情很小;三是“舊”,反映問題和建議已落實解決,仍然要求辦理;四是“雜”,一件提案羅列許多問題,一案多事,直接影響辦理效果;五是“泛”,內容空泛膚淺,道聽途說,反映當地問題不具體,以論代“案”;六是“虛”,只提問題、不拿對策,或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脫離實際,操作性不強;七是“長”,長篇大論、面面俱到,主題不突出,參不到點子上、議不到關鍵處;八是“錯位”,文不對題,內容和標題不呼應、不一致;九是“不規范”,提案寫作不規范,文種混用,沒有按寫作格式和寫作要求進行撰寫。
“兩條線”篩選“黃燈提案”。初審環節主要把握不立案的審查,復審環節主要把握質量審查。提案復審環節,由提案專家審查組、重點承辦單位兩條線各自開展“黃燈提案”篩選。對既符合立案條件也符合質量審查標準的提案,標明“藍燈”,對存在質量問題的,勾選問題具體表現形式,標明“黃燈”。通過提案專家審查組、承辦單位“黃燈提案”篩選,形成兩個“黃燈提案”庫。
提案委聚焦提案質量審查統籌立案。提案委分為提案質量審查和主會辦單位審查兩部分力量,80%力量放在質量審查上。質量審查時,對兩個“黃燈提案”庫進行會審,對兩個組中共同標明的“黃燈提案”先不立,對單個組提出的“黃燈提案”,按照存在質量表現形式的多少,先去除表現形式較多的提案,提案委按照“穩中求進”總基調,統籌好保障委員積極性和提高質量提案之間的關系。會議結束后,在告知界別、委員提案立與否的同時,對因質量問題而不立的提案,同時告知質量不高的主要表現,以防止下一次提交提案時出現同類問題。另外,提案委辦公室對所有“黃燈提案”進行整體分析,找出提案質量不高的最突出共性問題,采取有針對性的整體培訓和輔導,從整體上推進提案質量的持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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