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誼報 近日,為加強市政協領導與委員的交流和聯系,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廣泛聽取意見建議,進一步發揚民主、促進團結,推進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溫州市政協設立“主席接待委員日”制度。
“主席接待委員日”活動原則上每年安排10次,從3月到12月每月安排1次。由市政協主席、副主席輪流接待,接待地點可以在市政協機關,也可以在相關縣(市、區)。具體時間和地點由接待的市政協領導確定。
每次接待委員可以確定主題,也可以不確定主題,由接待的市政協領導決定。確定主題的,應提前一周告知委員。參加“主席接待委員日”可以是委員主動申請或報名,也可以由市政協領導約見。接待可以與委員個別交流,也可以采取集體座談的方式開展,個別交流每次不超過5人,集體座談每次不超過15人。每位委員每年參加接待日活動不超過一次。
市政協領導接待委員時,由領導聯絡員負責做好記錄。對委員反映的重要情況和提出的意見建議,經接待領導同意后,以適當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反映,并視情向委員反饋。
該制度要求,全體市政協委員要積極參加接待日活動,建真言,獻良策,反映問題要真實準確,提出建議要切實可行。
同時,明確由委員工委負責受理委員參加接待日活動的申請,提出安排建議供領導參考。辦公室根據市政協領導要求,擬定“主席接待委員日”年度活動安排方案報主席會議研究決定,并做好協調工作。
用戶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