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政協報 從2021年起,每年的5月3日將成為“杭州市民日”。這個特別的日子源于杭州市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設立杭州市民日,擦亮“幸福示范標桿城市”金名片的建議》的全會建議案。
2019年11月,杭州再次獲得“中國最具幸福感城市”稱號,并榮獲全國唯一的“幸福示范標桿城市”。
為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擦亮“幸福示范標桿城市”金名片,杭州市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上述建議案。市政協呼吁設立杭州市民日,更好地順應市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好地推進市域共建共治共享,更好地弘揚時代新風,擦亮“幸福示范標桿城市”金名片,為杭州打造“重要窗口”助力添彩。設立杭州市民日,通過設置一批體現杭州獨特韻味、展示杭州發展成果的活動載體,動員社會各界廣泛開展各類惠民服務,可以進一步提高市民的歸屬感、幸福感。
市政協建議把杭州解放日——5月3日,設立為“杭州市民日”。1949年5月3日,杭州宣告解放,對于杭州人來說,這是杭州歷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日子,能夠更加凸顯人民在創造歷史偉業中的關鍵作用,更能喚起杭州人的歷史責任感和使命感,從而進一步凝聚共識,實現城市共建共享。
建議案提出后,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市委、市政府相關部門積極推進政協建議案辦理工作。2020年12月29日,杭州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設立“杭州市民日”的決定,自2021年起,每年的5月3日將成為“杭州市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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